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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喜悦智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4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明旭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安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同意提名王芳女士、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王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选举宋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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