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
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若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75,000,000 75.00 22,500,000 97,500,000 75.00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5,000,000 25.00 7,500,000 32,500,000 25.00
通股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30,000,000 130,000,0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13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7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承
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烟墩村吴山南路 1111 号
咨询联系人:蔡超威
咨询电话:0574-58968850
传真电话:0574-63559828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