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邹明旭 朱伟 陈立波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