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齐承英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
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已离任)、林国伟先生(已离任)、赵军先生、刘海云女士、张世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编制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的总股本
为 120,54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605,094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 118,934,906 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893,490.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总经理齐成勇先生提交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思路,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 2024 年度
经营计划,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河北科雅博纳德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4 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租赁等金额不超过 5,600 万元。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立新、黄立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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