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基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变动调整原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人 民 币 113,708,161.05 元 , 合 并 报 表 中 期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83,372,942.0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022,766.24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0,991,605.0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4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0,991,605.0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同意董事会制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