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45 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44.10 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84,17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红利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124,800,000 股-184,171 股)/10 股*9 元/股]/124,800,000 股
≈0.8986718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986718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45 元/股-0.8986718 元/股≈44.1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4.1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3,786股至2,267,5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4,800,000股的比例为0.91%至1.8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