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2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四)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2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40 名激励对象 366.2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2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 124,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17.92-0.7)=17.22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22元/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92元/股调整为 17.22 元/股。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22 元/股。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已履行了《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规定的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仍需依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