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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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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四、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6.2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92 元/股。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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