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27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9.33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 购股份数量。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22,350股后的130,399,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8020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和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总股本 131,521,740(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88,697,691.16 元/131,521,740 股*10=6.743956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74395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9.33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60.00元/股-0.6743956元/股=59.33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价格上限59.33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5,646股至1,01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131,521,740股的比例为0.38%至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