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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北路智控: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07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董事王永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3年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王长平先生、丁恩杰先生、马轶群先生和吴楚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长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恩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轶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楚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4]E111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管理要求,适应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充分保证。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苏公W[2024]E110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于胜利、金勇、赵家骅、祝青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8、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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