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6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 1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切实贯彻落实经营管理目标,全力推进研、产、销各项工作朝着目标不断迈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也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走势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则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 12 个月自动终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回购期限仍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0 元/股的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股本
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374,000.00 64.91% 86,374,000.00 65.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147,740.00 35.09% 45,147,740.00 34.33%
三、总股本 131,521,740.00 100.00% 131,521,740.00 100.00%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0 元/股的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股本
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374,000.00 64.91% 85,874,000.00 65.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147,740.00 35.09% 45,647,740.00 34.71%
三、总股本 131,521,740.00 100.00% 131,521,74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5.53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29 亿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20.70 亿元,货币资金为1.92 亿元。根据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5%、2.69%、2.90%。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