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1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172,209.3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50,187,932.37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134,808.9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9,134,808.98
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
配:以公司总股本 87,681,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8,913,044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预计转增 43,840,58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31,521,740 股。
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由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及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