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2-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陈骏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因陈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骏先生的《辞职报告》应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职责。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马轶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轶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轶群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轶群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
马轶群先生简历
马轶群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江苏省审计科研所研究助理、南京大学理
论经济学博士后;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研
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一刊一书”编辑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轶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