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泰祥股份 股票代码 3011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雪 叶磊
电话 0719-8306877-8999 0719-8780800-8300
办公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
号 号
电子信箱 jiang.xue@taixiangshiye.com ye.lei@taixiangshiy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7,695,497.31 68,445,311.11 4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528,437.35 28,997,726.19 -3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2,502,034.40 24,524,200.81 -49.0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9,995.82 20,772,232.25 -98.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9 -37.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9 -37.93%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5% 5.05% -2.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73,023,712.14 605,312,696.54 4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7,671,834.57 570,123,397.22 -0.4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1,643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世斌 境内自 53.90% 53,850,000 53,850,000
然人
姜雪 境内自 13.89% 13,875,000 13,875,000
然人
十堰众 境内非
远股权 国有法 5.56% 5,550,000 5,550,000
投资中 人
心
蒋在春 境内自 0.83% 825,000 825,000
然人
何华强 0.83% 825,000 825,000
#张云 境内自 0.50% 502,000
然人
华泰证
券股份 国有法 0.41% 413,406
有限公 人
司
国泰君
安证券 国有法 0.38% 375,221
股份有 人
限公司
#李彦彦 境内自 0.27% 266,700
然人
中国国
际金融 国有法 0.23% 226,938
股份有 人
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中,股东王世斌和姜雪是夫妻关系;股东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务合伙人为王世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公司股东张云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2,000 股,通过普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02,000 股;公司股东李彦彦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股东情况说明(如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66,6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有) 266,7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