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82 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18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5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1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5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216.8411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5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66563654%,有效申购倍数为 6,003.71076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具体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存在上述情况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配售对象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北交所股票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北交所股票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
证协发[2021]21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
证协发[2021]212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
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新股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36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921 个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4,011,91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
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
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总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股数 占网下最终发 各类投资者配
(万股) 数量比例 (股) 行总量的比例 售比例
A 类投资者 2,293,920 57.18% 11,075,721 71.69% 0.04828294%
B 类投资者 19,690 0.49% 73,068 0.47% 0.03710919%
C 类投资者 1,698,300 42.33% 4,301,211 27.84% 0.02532657%
总计 4,011,910 100.00% 15,450,000 100.0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余股 1,689 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
给投资者“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
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6553415、010-66553417
邮箱:dxzq_ipo@163.com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数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类别
(万股) (股)
1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 1,206 79,813.08 A
2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220 1,062 70,283.16 A
基金
3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0 1,062 70,283.16 A
4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 917 60,687.06 A
5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724 47,914.32 A
6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0 627 41,4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