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021.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 万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2.1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5,154.40 5,095.04
2.2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8,937.48 8,937.48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53,955.70 53,896.34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
案》,分别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03.96 万元、1,170.50 万元建设以上两个项目。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
(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投入M2轻
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三、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
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或采
购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
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金额,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款项支付:具体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时,由项目建设或采购相关部门根据合同付款进度提出付款申请,并注明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付款手续。
3、资金置换:公司以自开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在承兑汇票到期后进行置换;公司以背书转让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在背书转让后即可进行置换;公司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在信用证到期兑付后即可进行置换。
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统计符合置换条件的款项并编制《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统计表》。《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统计表》应当抄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备案。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统计金额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出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将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台账管理:
(1)付款专项台账。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专项付款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台账记载内容应当包括收款方名称、交易内容、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票据编号及到期日(如有)等。专项付款台账应当按月抄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备案。
(2)置换专项台账。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专项置换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置换资金相关的合同、票据等进行匹配记载。专项置换台账应当按月抄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备案。
5、监督检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以及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事项
具备合理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