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2-063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57.5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同意注册,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8,109,7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3.8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88.8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9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11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2.1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5,154.40 5,095.04
2.2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8,937.48 8,937.48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53,955.70 53,896.3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88.8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14,592.55万元。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分别使用超募资金投入3,003.96万元、1,170.50万元建设以上两个项目。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8,588.00万元,
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 11,600.00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6,988.00 万元,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 用途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募
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 37050161880100002127 17,488.82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6010100101406929 57.50 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
济南分行 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6010100101421199 880.20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
济南分行 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
济南分行 376010100101421073 233.93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及发行费用项目的存
济南泉城支行 86611732101421012295 8,327.55 储和使用
合计 - 26,988.00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使用及节余情况:
原计划使用募集 实际累计投 待支付尾款 节余募集资金 其中:现金管理收入及利息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万 (万元) 余额(万元) 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万元) 元) (万元)
年产9200吨高硼
硅玻璃产品生产 5,095.04 2,374.14 119.74 2,757.50 36.60
项目
注:待支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该项目计划的自动包装机、自动组装机等设备由于技术原因测试未达预
期,此部分设备为辅助包装、组装设备,不影响项目的正常生产,公司未进行采
购。
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由于该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产生了部分节余,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从流动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57.50 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