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人员信息: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伙人 146 人,注册会计师 79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9 人。
业务信息: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 37,671.32 万元。2021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1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紫明先生,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 20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3 年,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曾为中天科
技(600522.SH)等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并签署审计报告,近年来为赛福天(603028.SH)、莱绅通灵(603900.SH)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并购重组、清产核资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雪峰女士,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0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3 年,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年来为赛福天(603028.SH)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审计等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从业期间为中天科技(600522.SH)提供年审审计等服务,有着丰
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华丽家族(600503.SH)、 风范股份 (601700.SH)、中天科技(600522.SH)提供复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紫明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雪峰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76 万元(含税,不包含差旅费)。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IPO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服务期间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中联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为公司IPO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现项目合同已经到期结束,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立信中联、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对立信中联及其
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评估,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以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兴华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需要,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