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9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56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为授予日,以
19.5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34.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44%。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
预留权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56 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例 额的比例
1 李广华 董事会秘书、财 0.50 1.43% 0.01%
务总监
2 赵刚科 副总经理 0.50 1.43% 0.01%
3 刘创 副总经理 0.50 1.43% 0.01%
4 周淑华 副总经理 0.50 1.43% 0.01%
5 祁蘅淅 董事、副总经理 0.50 1.4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71 人) 32.40 92.84% 0.41%
合计 34.90 100% 0.4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 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5%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进阶值(An) 触发值(Ao)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5500 万元 4950 万元 44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6500 万元 5850 万元 52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1000 万元 9900 万元 88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净利润 Am>A≥An X=80%
绝对值(A) An>A≥Ao X=60%
A<Ao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由公司和激励对象个人签订《个人绩效考核责任书》,并依照责任书中对应的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考核评级表如下: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Y)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4 年 9 月 27 日,东田微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27 日, 东田微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了披露。
(四)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