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3-005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652,841.2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65,284.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936,824.2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59,524,381.36 元。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06,114,465.4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524,381.36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万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
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00 万元(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