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核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2.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4,909,795.0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3,490,205.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3-38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子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349.02 万元,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52,00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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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38,377.33 38,000.00 28,349.02
项目
2 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38.50 7,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443.85 7,000.00 7,000.00
合计 52,859.68 52,000.00 40,349.0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和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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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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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