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旺科技”)于 2023年 10月
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6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12 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79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9,463,763.58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331,436.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 0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项目 16,903.06 16,903.0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94.56 6,994.56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9,897.62 29,897.62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79.52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6,946.3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3.15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28,135.53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2年11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3,876 万元分别对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拟以购买老股的方式进行。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3年9月30日,除使用人民币8,261.3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3,876万元超募资金收购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外,公司剩余人民币 15,998.21万元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开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性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旺科技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凯旺科技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凯旺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