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柳中义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1,86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9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8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45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01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3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58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65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2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2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90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1.04.候选人:选举付琪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90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1.04.候选人:选举付琪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志远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80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志远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80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吴玉辉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建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544,7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吴玉辉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建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264,702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孝辉、王跃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