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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2-02-15

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2,250.00 万股,不涉及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0.25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9,000.00万股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5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 80.56%、88.85%、91.84%和 88.04%,客户相对稳定且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包括:其一,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路径造成了汽车整车厂商的集中度较高,而公司与一汽大众、上汽大众等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该等客户在国内汽车市场占有率较高,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二,整车厂商往往需要对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认证过程,在供应商通过认证后双方往往保持非常稳定的合作关系,且整车厂商为保证供货质量和及时性,对具体零部件一般仅向认证后的供应商采购。

  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因本公司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具体而言,从销售端看,报告期内公司对“大众系”客户存在一定业务依赖,若未来“大众系”发动机设计方案变更或者其他竞争者成功参与到新产品合作中,则可能导致公司业务份额缩小,销售规模出现一定下滑;从资金端看,客户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主要客户出现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况,则会导致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大额坏账,从而对公司经营性资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在汽车行业中,整车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原材料企业组成了一体化供应链体系,为保证交付最终用户的产品质量,整车厂会对采购源头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胶件、塑料粒子等,若主要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稳定,将会影响公司与汽车整车厂商的稳定合作。由于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如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政治环境、汇率波动、国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大幅波动,可能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胶件除因汇率波动影响进口零部件价格以及部分供应商根据年降要求而下调采购价格外,量产产品的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胶件采购单价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定价不可随意调节,该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不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的具体性能、规格参数及生产用途不同,采购价格差异较大,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改性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受上游基础材料价格波动呈现程度不等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粒子耗用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5.23%、11.11%、11.10%和 14.90%,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塑料粒子单价上涨 10%,公司报告期内的综合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1.12%、0.79%、0.77%和 1.00%。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报价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向客户进行报价,尽可能使得新产品的销售价格能够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但对于已取得定点信的产品,在塑料粒子原材料大幅上涨导致成本上升的情况下,虽然公司会充分与客户进行协商争取上调产品销售价格或减少年降幅度,但涨价风险难以及时有效向下游客户进行传导。虽然塑料粒子耗用成本占比相对较小,且公司会采取备货、技术改进提高成品率等措施,但如果塑料粒子价格大幅上涨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产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整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游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汽车产业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通常发展较为迅速,并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产销量的增长。近几年,全球经济仍处在危机后调整期,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依然较为疲弱;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的增速也有所放缓,汽车产业发展迎来新的挑战。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和汽车整车产业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公司整车厂商等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最终影响公司的业绩水平。
(四)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紧密关联。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了多项汽车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了我国汽车整车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增长。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和保有量不断提高,相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也随之凸显,目前部分特大型城市已经出台了一些汽车消费的调控措施;如果未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台更多的汽车消费管控措施,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工业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家数分别为 22 家、20 家、23 家和 12 家,对新增
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86.70 万元、310.08 万元、982.30 万元和 109.80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0.55%、1.55%和 0.46%。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销售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的现有主要客户订单占据了公司大部分产能,同时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一级供应商均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和体系,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前期认证流程较长,汽车零部件企业从定点信到实现大规模量产亦需一定的时间。公司产品属于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整车厂商和发动机制造商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采取严格的采购认证制度,供应商一旦通过该采购认证,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我国汽车产业不断升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产品技术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在同步研发、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方面无法达到整车厂的要求,将可能存在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客户采购认证、新客户开发效果不佳、无法顺利开拓新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疫情影响风险

  2020 年 1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开始蔓延,受国内疫情影响,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2020 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0 年全年国内乘用车产销
量分别为 1,999.4 万辆和 2,017.8 万辆,同比下降 6.5%和 6.0%。尽管目前国内疫
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国际疫情仍在持续,汽车市场需求受全球经济不利影响下降明显。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基本恢复常态化生产,但境外原材料供应、出口销售、国际物流运输等方面仍不同程度受限,下游整车厂商需求有所下降。若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无法得到全面控制,将对汽车整体产业及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七)与主要供应商德国 AFT 合作不利、并与其境内合资企业产生竞争的风险
  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向德国AFT采购金额分别为6,714.93万元、15,223.18 万元、15,057.26 万元及 5,478.78 万元,占各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28.07%、37.01%、36.81%、34.39%,德国 AFT 是公司第一大原材料供应
商。2017 年 7 月,德国 AFT 在境内设立合资企业爱孚罗德汽车部件(苏州)有
限公司开拓国内业务,目前爱孚罗德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尚未向“大众系”客户直接批量供货,但正在推广燃油管总成等产品,未来其产品如能通过相关测试,获得“大众系”认可并具备批量供货能力,将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报告期
内,德国 AFT 与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并于 2020 年 8 月向公司寄送了律师函件,
请求公司承担呆滞库存及前期投入的损失共计 76.54 万欧元,经公司确认需承担德国 AFT 的损失为 14.81 万欧元并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三)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主要供应商情况”之“3、(2)公司与德国 AFT 的合同纠纷”。前述合同纠纷所涉金额较小,且 2020 年以来公司已逐步实现相关零部件的国产化自制替代。自德国 AFT 设立境内合资企业及合同纠纷发生以来,公司与德国 AFT 的业务正常开展,产品的定购与交货正常。

  在整车厂主导及商业利益等因素考量下,公司与德国 AFT 的合作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公司与德国 AFT 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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