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 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7人(含 1名暂缓归属对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5.186 万
股(调整后,含暂缓归属部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9.2114元/股(调整后)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 277.25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5.1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
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注: 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 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
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
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
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 良好) C( 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届时
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 良好) C( 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6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7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