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提供借款,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公司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数字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每次借款的利率在借款支付时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协商确定,按每笔借款实际占用天数和日利率计算利息,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明玲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
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
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储能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是否为失信被 否
执行人
(二)天亿马数字能源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2 年末/2022 年 2023 年末/2023 年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 11,023,547.82
负债总额 - 321,681.05
其中:银行贷款 - 0.00
流动负债总额 - 321,681.05
净资产 - 10,701,866.77
营业收入 - 0.00
利润总额 - -420,718.11
净利润 - -338,133.23
注: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无 2022 年度财务数据。
(三)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明玲和马学沛,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1%
2 重庆腾和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
3 黄谷丰 6%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重庆腾和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重庆腾和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注册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永安镇永顺街 93 号附 1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玺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3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 否
行人
2.黄谷丰,身份证号码:120104******15,居住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关联关系说明:经自查,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已建立行之有效的风控体系及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财务资助事项与天亿马数字能源签署具体借款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拟定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根据天亿马数字
能源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2.借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4.资金用途:用于天亿马数字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
5.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天亿马数字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天亿马数字能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并全面评估该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以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对本议案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的标准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天亿马数字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亿马数字能源
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亿马数字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2%。除此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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