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21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本报 年初至
告期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 上年同期 末比上
年同 年初至报告 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 期末 增减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后
营业收
入 65,440,142.94 97,071,659.50 97,071,659.50 -32.59% 175,519,869.98 232,310,259.18 232,310,259.18 -24.45%
(元)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4,901,094.08 3,732,452.35 3,732,452.35-231.31% -4,632,572.72 5,995,560.00 5,995,560.00 -177.27%
的净利
润
(元)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的扣除
非经常 -5,037,224.79 1,804,920.51 1,804,920.51-379.08% -5,944,231.11 -2,635,769.41 -2,635,769.41 -125.52%
性损益
的净利
润
(元)
经营活
动产生
的现金 - - - - -95,964,300.23 -87,183,723.76 -87,183,723.76 -10.07%
流量净
额
(元)
本报 年初至
告期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 上年同期 末比上
年同 年初至报告 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 期末 增减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后
基本每
股收益 -0.0747 0.0566 0.0566-231.98% -0.0706 0.0909 0.0909 -177.67%
(元/
股)
稀释每
股收益 -0.0747 0.0566 0.0566-231.98% -0.0706 0.0909 0.0909 -177.67%
(元/
股)
加权平
均净资 -0.59% 0.45% 0.45% -1.04% -0.56% 0.73% 0.73% -1.29%
产收益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1,040,916,328.65 1,015,025,262.14 1,016,411,410.92 2.41%
(元)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816,372,301.21 839,546,349.74 839,546,349.74 -2.76%
的所有
者权益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 说
金额 期末金额 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170,000.00 197,910.00
助除外)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 说
金额 期末金额 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54,153.98 1,458,976.3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366.35 -154,750.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889.04 54,971.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545.96 245,448.53
合计 136,130.71 1,311,658.3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注 2: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执行。
注 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