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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亿马: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7

天亿马: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5,956,800 股,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量为 472,40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为 65,484,40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5,276,544.00 元人民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 5,276,544.00 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 65,484,400 股*10=0.805771 元(含税)。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5,95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76,544.00(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72,4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股份数量为 472,4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65,484,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派发现金
0.805771 元(含税);共计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派发现金
5,276,544.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65,48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80577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519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115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577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72,4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 楼

  咨询联系人:李华青

  咨询电话:0755-8888 0666

  传真电话:0754-8898 3999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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