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4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6,368,8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232,565,955.37 元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3,802,844.6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 61403707_H0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投资总额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31 日投资进度
1 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73,921.40 59,694.68 80.75%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1,047.45 4,548.69 41.17%
3 钻石珠宝研发创意 5,389.93 1,289.48 23.92%
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8,000.00 38,047.45 100.12%
合计 128,358.78 103,580.30 80.70%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投入金额包含利息收入,
公司已注销该专项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189.37 万元(含扣
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拟对“信息化系统
建设项目”和“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钻石珠宝研发创意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具体原因如下: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唯爱智云科技有
限公司,建设期为 3 年,该项目预计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技术的更新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为了保证系统建设的先进性,公司需对系统建设的数字化管理进行优化,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数字化的应用探索,因此项目建设期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长。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戴瑞前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期为 3 年,该项目预计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本身不具备盈利性质以及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做了进一步规划,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钻石珠宝研发创意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项目实施的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