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一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 预期
序号 购买 签约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披露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
主体 金融机构 类型 (万元) 资金余额 收益率
(万元)
中国人
中信理财之 民银行
迪阿 中信银行 共赢稳健天 固定 公布的
1 股份 深圳盐田 天利人民币 收益类 11,000.00 11,000.00 2022/10/25 随时赎 同期 7
支行 理财产品 天通知
存款利
率
截至公告 预期
序号 购买 签约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披露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
主体 金融机构 类型 (万元) 资金余额 收益率
(万元)
平安银行对
公结构性存 0.35%+
迪阿 平安银行 款(100%保 结构性 每 14 天 【当期
2 股份 深圳五洲 本挂钩利 存款 18,600.00 18,600.00 2022/11/24 滚存 产品参
支行 率)滚动开 与率】
放型 14 天产 *FR007
品
平安银行对
公结构性存 0.35%+
迪阿 平安银行 款(100%保 结构性 每 14 天 【当期
3 股份 深圳五洲 本挂钩利 存款 11,400.00 11,400.00 2022/11/24 滚存 产品参
支行 率)滚动开 与率】
放型 14 天产 *FR007
品
合计 41,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序 购买 签约 产品 购买金额 赎回金额 预期
号 主体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类型 (万元)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
收益率
中信银行 信银理财全
1 迪阿 深圳盐田 盈象智赢稳 固定 20,000.00 20,000.00 2022/7/28 2022/10/19 3.25%-
股份 支行 健定开 35 收益类 3.75%
号理财产品
平安理财-新
平安银行 启航(专
2 迪阿 深圳五洲 享)三个月 固定 20,000.00 20,000.00 2022/4/27 2022/11/16 3.00%-
股份 支行 定开 1 号人 收益类 4.00%
民币净值型
理财产品
迪阿 平安银行 新启航九个 固定收 3.25%-
3 股份 深圳五洲 月定开 3 号 益类 10,000.00 10,000.00 2022/2/15 2022/11/18 4.20%
支行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签约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购买 签约 产品 金额 预期 是否
号 主体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类型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 到期
收益率 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