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1,768,398.8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6,747,950.60 元。根据《公司法》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674,795.06 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30,833,254.42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2,718,687.26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利润未进行分配,同时基于目前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且本着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0,02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具备合法、合规、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且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