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剑萌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冷大光先生、谢林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能够充分保护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落实贯彻执行,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和管理提供有效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456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报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463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报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专项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的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 6 万元(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考核奖金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考核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张剑萌、曾小娥分别兼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6、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
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