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1)阴极铜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合同具体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
3、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满足公司扩大的经营规模,主要原材料阴极铜的采购数量相应增加。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越”)签订了阴极铜采购合作协议书,采购量按实际订单计算,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协议约定,若期满后双方无书面异议,将自动延期三年,目前正在履行。2021 年 12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恒越已累计签署采购订单
金额合计为 95,067.37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62.52%。
签署采购订单情况详见附件《采购合同签署情况汇总》。公司与上海恒越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署的采购合同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惠芬
3、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4、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针纺织品、煤炭、矿产品、纸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图文设计制作,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31 号一层 107 室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恒越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7、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恒越采购的情况:
年度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内容
2021 年度 67,111.93 52.96% 阴极铜
2020 年度 34,832.80 46.27% 阴极铜
2019 年度 17,728.76 26.26% 阴极铜
8、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恒越与公司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商业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9、交易背景:上海恒越系国内金属贸易商,代理销售铜、镍、锌、铝等多种大宗金属,2020 年销售收入超过 50 亿元,发行人向其采购的铜主要为华友钴业和云南铜业生产的铜,公司自 2017 年与其建立合作以来,合作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阴极铜
3、采购合同累计签署情况:2021 年 12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恒
越已累计签署采购合同总金额为 95,067.37 万元(采购合同签署情况汇总详见附件)。
4、定价依据:主要采用点价模式,即以点价即时的市场价格加升贴水来确定交易价格。
5、结算方式:对于已点价货物,在乙方提货前或当日向甲方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100%货款,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未点价货物,在乙方提货前或当日向甲方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110%货款,在乙方点价后,甲方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多收货款,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阴极铜为大宗商品,供应充足,采购渠道丰富,规格型号标准化,公司采购量属于铜材交易市场的小规模采购,供应商数量少有利于降低管理和沟通成本。公司与上海恒越签订的采购合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主要原材料阴极铜的供应稳定,满足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相关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相关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阴极铜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具体购销合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恒越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与上海恒越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阴极铜的合同签署情况汇总
序号 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万 序号 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万
元) 元)
1 2021 年 12 月 632.25 33 2022 年 4 月 1202.80
2 2021 年 12 月 421.50 34 2022 年 5 月 2153.25
3 2021 年 12 月 2119.29 35 2022 年 5 月 1439.50
4 2021 年 12 月 691.75 36 2022 年 6 月 1754.40
5 2021 年 12 月 210.75 37 2022 年 6 月 1900.60
6 2021 年 12 月 4225.80 38 2022 年 6 月 1605.75
7 2021 年 12 月 418.50 39 2022 年 6 月 1343.50
8 2021 年 12 月 212.25 40 2022 年 7 月 619.75
9 2021 年 12 月 212.25 41 2022 年 7 月 621.75
10 2022 年 1 月 636.75 42 2022 年 7 月 601.75
11 2022 年 1 月 1061.25 43 2022 年 7 月 591.75
12 2022 年 1 月 210.75 44 2022 年 7 月 365.14
13 2022 年 1 月 421.50 45 2022 年 7 月 581.75
14 2022 年 1 月 230.24 46 2022 年 7 月 203.61
15 2022 年 1 月 2130.00 47 2022 年 7 月 586.50
16 2022 年 1 月 427.50 48 2022 年 7 月 601.75
17 2022 年 1 月 1068.75 49 2022 年 7 月 601.75
18 2022 年 1 月 1065.00 50 2022 年 8 月 932.63
19 2022 年 1 月 702.00 51 2022 年 8 月 3512.89
20 2022 年 2 月 422.70 52 2022 年 8 月 1283.50
21 2022 年 2 月 634.05 53 2022 年 9 月 1243.50
22 2022 年 2 月 1437.50 54 2022 年 9 月 2507.00
23 2022 年 2 月 432.30 55 2022 年 9 月 1925.25
24 2022 年 2 月 1115.61 56 2022 年 9 月 2527.00
25 2022 年 2 月 2125.50 57 2022 年 9 月 3158.75
26 2022 年 3 月 750.00 58 2022 年 10 月 1973.55
27 2022 年 3 月 1237.50 59 2022 年 11 月 3013.00
28 2022 年 3 月 2616.30 60 2022 年 11 月 3389.25
29 2022 年 3 月 2195.25 61 2022 年 11 月 657.95
30 2022 年 4 月 2924.00 62 2022 年 11 月 5030.03
31 2022 年 4 月 3115.35 63 2022 年 12 月 1996.65
32 2022 年 4 月 3007.00 64 2022 年 12 月 6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