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3.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344.5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5,729.8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9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实施 项目环境
号 金投资 资 集资金 主体 项目备案文号 影响评价
项目 批复
年产 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10,000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 赣市环章
1 吨高精 67,133.48 58,721.89 逸豪 知书(JG2107- 分督字
度电解 新材 360702-07-02- [2019]26
铜箔项 377983) 号
目
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赣市章环
研发中 逸豪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 评字
2 心项目 5,892.81 5,892.81 新材 知书(JG2102- [2021]7
360702-07-02- 号
196464)
3 补充流 10,000.00 10,000.00 逸豪 - -
动资金 新材
合计 83,026.29 74,614.70 - -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逸豪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