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7 日
● 预留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 5.5 万股
● 预留授予价格:15.5 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刘升 财务总监 3.00 4.05% 0.0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8 56.25 76.01% 0.78%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9 人) 59.25 80.07% 0.82%
预留 14.75 19.93% 0.20%
合计 74.00 100.00% 1.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2022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2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各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 2023 15% 12% 15% 12%
期
第二个归属 2024 30% 24% 145% 136%
期
第三个归属 2025 45% 36% 290% 272%
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A≧Am或B≧Bm X=100%
增长率(A)或累计营 An≦A
业收入增长率(B) A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 2023 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3 年考
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3 年营业收入值,2024 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 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 0.8 0.6 0
激励对象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