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4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63,420,958.56 元,母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55,701,438.43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65,187,580.45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0,301,742.83 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0,301,742.83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 999,936 股后的股本 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8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996,005.37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