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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通灵股份: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到期辞职及补选情况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年。朱湘临先生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已达六年。因此,朱湘临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辞职后朱湘临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湘临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朱湘临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湘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朱湘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玉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玉坤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近期公司董事张克祥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汤小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孙玉坤先生简历:

    孙玉坤,1958 年 1 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工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
生导师。1982 年 1 月毕业于原江苏工学院电师资专业,留校任教,后在职攻读
硕士、博士学位。1994 年 1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江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2003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大学副校长,兼任江苏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南京工程学院院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无锡太湖
学院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汤小丰先生简历:

    汤小丰,男,1982 年 9 月出生,江苏扬中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扬
中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扬中市统计局副局长、扬中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小丰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扬中市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汤小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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