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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通灵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长根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长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辞去上述职务后,蒋长根先生仍在公司
任职,担任销售顾问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蒋长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长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蒋长根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蒋长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圣杰先生、秦真全先生、李绍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姚圣杰先生简历:

  姚圣杰,196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子工程高级工程师。1984年至1986年任厦门集美大学电航仪器教师;1987年至1995年任职于江苏绿扬集团,负责技术翻译、电子仪器设计等工作;1995年至2005年任美国泰克供应链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美国华瑞科学仪器公司客服总监;2008年至2010年任荣德新能源总裁助理、国际采购总监;2010年至2016年任江苏宝丰新能源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职于公司,担任技术管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姚圣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真全先生简历:

  秦真全先生,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江阴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防火监督科,任监督员;2010年7月份至今任职于公司,担任销售部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曾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秦真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绍松先生简历:

  李绍松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捷士通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任大客户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任销售中心副部长,主管海外销售。

  截至本公告日,李绍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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