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修订)》的规定,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8,668,4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67,931,6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4,754,399.51 元,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89,668,062.51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 2,825,618.33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
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 22,887,219.99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 401,150,757.48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150,757.48 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384,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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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
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的修订,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和 2024 年 5 月及时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合规。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
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经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 8 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5 个,超募资金存储账户 3 个。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1 中国银行合肥政府广场支行 184264703826 3,141,648.37 活期
2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634116553 3,365,478.29 活期
3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3401040160001081851 2,668,936.40 活期
4 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行 8112301010800785389 2,048,537.72 活期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 34132300001300145395 3,309,565.57 活期
支行 6
6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76730188000310344 2,067,162.40 活期
7 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 520609514071000002 435,175.31 活期
8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551902229910711 114,253.42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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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小计 17,150,757.48 /
9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380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0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459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1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578 17,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2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697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3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716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4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2071889044001835 23,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5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499110100200024835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6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499110100200024954 43,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7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76730181000106515 51,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8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3401040160001321794 8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余额小计 384,000,000.00 /
合计 401,150,757.4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2,954,399.51 元,截至本报告期
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68,062.51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 1: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
来公司拟新建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变更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一楼及九楼
闲置空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推动公司对建筑设计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为新业务
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
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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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超募资金总额 14,282.88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使用 8,180.00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以上资金于 2022 年 5月 13 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
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由公
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为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