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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建研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韦法华先生、李挺先生、朱旭先生、孙医谯先生和欧园先生 5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需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韦法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李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朱旭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孙医谯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欧园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副董事长朱兆晴先生和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姚茂举先生均因年龄原因,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高松先生、朱兆晴先生和姚茂举先生任职期间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和职业素养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他们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周萍华女士、丁斌先生和苏剑鸣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周萍华女士、丁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剑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将在六十日内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需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周萍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丁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苏剑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柳炳康先生、吴慈生先生和王琦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柳炳康先生、吴慈生先生和王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二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

  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韦法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建筑学专业本科
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988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本公司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以
下简称“建筑设计院”)工作,历任助理建筑师、建筑师、副总建筑师、设计一
所副所长、设计一所所长等;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院有限”)设计一所所长、董事会秘书;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本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2022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法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挺,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
计师。1993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财务科职员、副科长、
科长、党支部书记;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财务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
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
任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国控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国控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旭,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在职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公司前身建筑设计院工
作,历任生产经营部职员、投标办主任、主任助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
历任建院有限生产经营部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0 月历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本公
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3,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医谯,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建筑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公司前身建筑
设计院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质量部副主任;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建院有限技术质量部副主任、主任;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历
任本公司技术质量部主任、战略发展部主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兼);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医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6,500 股,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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