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66,668.00 股,发行价为 86.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4,633,448.08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269,116,164.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5,517,283.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1,864,633,448.08
2、保荐承销费(不含预付) 247,659,134.65
3、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616,974,313.43
4、减: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447,968,259.16
(1)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1,150,877.44
(2)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2,539,826.79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11,605.06
1)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936,540.00
2)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6,884,990.06
3)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项目 590,075.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717,949.87
(5)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16,518,000.00
(6)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3,630,000.00
5、加: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0,931,198.99
6、募集资金余额 1,179,937,253.26
(1)现金管理余额 1,047,500,000.00
(2)活期余额 132,437,253.2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 439082459340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 1219236911101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98250078801000002003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87006988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1596035189686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586895189688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59672518968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59857518968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大街支行 4301020519100310919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
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 439082459340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546,735.42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 12192369111011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6,513,788.7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98250078801000002003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15,509.86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8700698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97,820,834.18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1596035189686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5,232,050.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行 15868951896886 407,484.4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行 15967251896833 587,951.4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行 15985751896892 910,899.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大街支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行 4301020519100310919 2,000.00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