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3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9.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666.67
万股的 0.9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39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9.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定向增发
3、授予价格:39.39 元/股
4、激励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唐敏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90 14.33% 0.15%
2 胡雪薇 中国 副总经理 1.84 2.04% 0.02%
3 陈娃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4 缪娓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5 胡冰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6 祁艳芳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 1.11% 0.01%
副总经理
小计 18.74 20.48% 0.21%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张书萍 中国 业务总监 1.84 2.04% 0.02%
2 董浩 中国 产品经理 1.1429 1.27% 0.01%
3 吴丽丽 中国 业务总监 1.00 1.11% 0.01%
4 郭惠芳 中国 业务总监 1.00 1.11% 0.01%
小计 4.9829 5.53% 0.05%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109 人) 55.2771 61.42% 0.64%
预留部分 11.00 12.22% 0.13%
合计(119 人) 90.00 100.00% 1.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相应的归属安排需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
意见。
2、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3、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9.39 元/股,向 119 名
激励对象授予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