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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2

优宁维: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6.666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911.62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8,079.60          8,079.60

  2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6,828.15          6,828.1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31.58          8,431.58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28,339.33          28,339.33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现阶段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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