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4-065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场所的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营业执照中增加经营场所,具体为:福州市仓山区石仓路 9 号(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公司在营业执照中增加经营场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说明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市仓山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市仓山区 营 业 执
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19#楼 金山大道 618 号桔园洲工业园 19# 照 中 增
加 经 营
1 邮政编码:350028 楼(经营场所:福州市仓山区石仓 场 所 ,
路 9 号) 章 程 同
步修订
邮政编码:350028
本次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事务经办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