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5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捷网络”)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252,543,501.39 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共计 68,181,8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3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772.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194.54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 华 兴 验 字
[2022]210031703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一代网络通信系列设备研发及产 954,000,000.00 901,514,629.01
业化
2 云端融合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343,000,000.00 322,047,928.23
目
3 数据通信研发技术平台 403,000,000.00 378,382,842.8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合计 2,200,000,000.00 2,101,945,400.04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252,543,501.39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2,543,501.39 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新一代网络通信系列设备研发及 663,065,233.59 663,065,233.59
产业化
2 云端融合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263,193,350.08 263,193,350.08
项目
3 数据通信研发技术平台 326,284,917.72 326,284,917.72
合计 1,252,543,501.39 1,252,543,501.39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决策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52,543,501.39 元。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金额为人民币 1,252,543,501.39 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11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252,543,501.39 元。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鉴证,出具了华兴专字[2022]22012860010 号《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锐捷网络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锐捷网络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2012860010 号),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2012860010 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