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163 深市 宏德股份


首页 公告 宏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宏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宏德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金德先生、许玉松先生、李荣女士、李林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剑民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民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剑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悦女士、路新女士、张耕田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离任后将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悦女士、路新女士、张耕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金德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1 年
10 月至 1985 年 10 月,在部队服役;1985 年 11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通州市四安铸造厂副厂
长;1994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通州市四安球墨铸铁厂厂长、董事长;2002 年 12 月
至 2007 年 6 月,任宏德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宏德有限董
事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宏德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宏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宏德股份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金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59,2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6%,通过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082,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9%;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蕾为父女关系,两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总经理许玉松为舅甥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许玉松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教于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四安中学;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宏德有限市场部部长;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宏德股份总经理助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宏德股份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玉松先生通过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金德为甥舅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蕾为表兄妹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荣女士,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89 年 2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职于南通县横港电子仪

器厂;1994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职于南通市学田物业管理公司;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通州市四安球墨铸铁厂出口会计、总账会计;200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
历任宏德有限总账会计、财务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宏德股份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宏德股份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荣女士通过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2,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林立,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
至 2006 年 12 月,任河南雅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连锁服务部咨询顾问;2007 年 1 月_至 2011
年 11 月,任大沧海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项目律师、业务副总监;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中鼎开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待业;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宏德股份
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林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剑民先生,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10 月至 2001 年 9 月,就职于洛阳二轻工业供销公司;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宁
波大学商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财务系系主任、MPACC 中心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剑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泽广先生,1980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泽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国庆先生,1957 年 10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 年 10 月
至 1996 年 3 月,任海安锻压机床厂工程师、副厂长;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南通
中洋微柴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南通大学科技处处长、研究生
处处长;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2 年 7 月至今,南
通大学离退处退休;2018 年 7 月至今,南通理工学院(民办)副校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国庆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