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00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年 2 月 7 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