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19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 1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