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0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249,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授予价格的调整依据: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 述调整 方法 ,本激 励计 划调整 后的 首次及 预留 授予 价格为
P=38.89-0.45=38.44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89 元/股调整为
38.44 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38.44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