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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国能日新: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8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日新鸿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鸿泰”)。同时,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通过子公司日新鸿泰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鸿晟”)。近日,日新鸿泰已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日新鸿晟已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日新鸿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CP0GC01D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永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 113 号南三层 399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CQ0H8E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齐艳桥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 层 A 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基于实现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数据管理专家的战略目标,公司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及论证,结合自身业务拓展需要,决定成立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日新鸿泰及日新鸿晟未来旨在利用上市公司能源信息化产品及服务技术优势,为工商业、产业园区等负荷侧用户提供工商业储能或微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为用户提供电力交易、虚拟电厂及辅助服务等后续增值服务,帮助用户更好地实现节能降碳、降本增效。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但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相关项目投资收益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日新鸿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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